《哪吒》被指抄袭 遭索赔5000万元

分类:电影  标签:哪吒之魔童降世
漫漫人生路

2020-12-11 09:46:44 11040.007

中影华腾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维记忆》脚本及舞台戏剧等作品复制权、改编权和发行权的行为;判令六被告在其个人/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新浪网首页显著位置上连续30天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判令六被告就此案侵权行为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被告方

称所谓抄袭系对方“生搬硬凑”

对于中影华腾的起诉,被告方表示,《五维记忆》仅为舞台表演,不属于作品,无著作权产生。

庭审中,中影华腾现场播放了《五维记忆》录制视频。对此,被告方则表示,中影华腾现提交的《五维记忆》舞台表演视频不能证明该录制品内容就是原告主张的公开演出内容,不能作为此案的对比依据。同时,中影华腾提供的多份《五维记忆》舞台表演录制品是由多个不同角度镜头剪辑而成,且在后期制作中增加了特效。该录制品所呈现出来的内容与现场观众对现场表演可感知的视觉效果以及内容无法完整对应,且形成时间晚于原告主张的首次发表时间。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提交的视频内容就是原告主张的公开演出内容,故不能作为此案的对比依据。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哪吒》的创作早于原告主张《五维记忆》演出版本的发表时间,且《哪吒》与《五维记忆》不相同也不相似,客观上不存在侵犯原告权利的事实。就人物设定而言,《五维记忆》讲述的是两个代表阴阳能量的精灵爱上人间女性的故事;《哪吒》讲述的则是围绕灵珠、魔丸展开的人、仙、魔之间的故事。

就故事情节而言,《五维记忆》表演所呈现的是代表阴阳的两个精灵游戏人间、追求姑娘、因爱生恨、互相反目最后得慈悲化解,重归旧好的故事。而《哪吒之魔童降世》则是在我国传统神话故事的基础上,讲述元始天尊把混元珠一分为二,分别是灵珠和魔丸。阴差阳错的,魔丸托生在了哪吒身上,出生后的哪吒受魔丸的影响成为了混世魔王,而哪吒在面对百姓的误会以及即将来临的天雷时,奋起反抗,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最后成为解救百姓的英雄。

就表现形式而言,《五维记忆》表演主要凸显的是多个非遗艺术表演,如歌曲、舞蹈等,故事情节主要是用于串联这些歌舞表演;《哪吒之魔童降世》则为动画电影,虽源自我国传统神话故事,但故事内容又突破了原有神话故事,具有极高的独创性。电影作品是不可能复制舞台演出的任何一部分表达的,故不侵犯复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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