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背后:癌症患者寻“假药”自救,该当何罪?

分类:电影  标签:我不是药神
花溪信马

2019-04-13 10:33:39 799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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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剧照

        从交不起房租的保健品商贩变身成为对抗癌症的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中国独家代理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人生发生了剧变:天平的一端是利益的诱惑,另一端是患者对求生的渴望,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就此展开。


        2018年7月1日,喜剧片《我不是药神》上映,未满一周,口碑爆棚。患病16年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友、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创始人、秘书长刘正琛说,他全程流着眼泪看完,但走出电影院时,他在微笑。


        《我不是药神》电影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主人公程勇的原型正是被媒体称为“跨境代购药品第一人”、“药侠”的无锡商人陆勇。不过,此时距离他上一次被置于聚光灯下,已将近五年。


        药神原型为自救购印度仿制药,险些坐牢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那之前,陆勇已身患慢粒白血病12年,长期服用瑞士进口的抗癌药格列卫。


        格列卫的学名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原产于瑞士,对慢粒性白血病与恶性胃肠道间质瘤等致命疾病有着良好的疗效。然而,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与乙类药品(报销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名单当中,均不包含格列卫。而当2009年新版的药品目录增加260个药品、并规定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拥有15%的调整权时,一开始也没有任何地区将格列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这也就意味着,陆勇服用格列卫的所有费用均需他个人承担。终于,不堪每年20多万的高昂药费支出,陆勇在2004年起选择从印度购入相对廉价的仿制“格列卫”。


        所谓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一般来说,在专利药品保护期到期后,其他国家的制药厂即可生产仿制药,再通过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后,仿制药品便可批准上市。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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